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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1-08 16:56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男子曾智忠與妻蔡京京2012年聯手殺死蔡母,最高法院卻以曾男在校成績優良,仍有教化可能,與蔡女一併判處無期徒刑定讞;由於曾男在案發前另外涉入竊盜案,案件由新北地院審理時,曾男竟偽造承審的王姓法官字跡、索賄1000萬元紙條及簽名,誣指法官索賄,不斷檢舉共24次,新北地院認為他毫無悔悟,依誣告罪判刑3年8月。

據查,56歲的曾智忠6年前跟37歲的蔡京京交往時,遭蔡母反對、拒絕金援,曾男以殺害蔡母才能「突破困境、改變命運」煽動蔡女,2012年5月,竟拿電擊棒擊昏蔡母,再用博客來網路書店膠帶封口鼻造成蔡母死亡,蔡女冷眼旁觀,兩人事後還嫁禍給蔡父。

一、二審法院都判曾男死刑,蔡女則被無期徒刑,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基於曾男在校成績優良,屢獲記功、嘉獎,認為他仍有教化可能,逆轉改判無期徒刑;曾與蔡女2人於2014年間已在看守所博客來內登記結婚。

不過,曾男除了犯下殺人案,2011年間殺人案發前,他還在新北市土城區犯下2件竊盜案,案件起訴後,由新北地院王姓法官負責審理,曾男聲請由蔡京京擔任案件輔佐人才要進行準備程序,並要求重開準備程序庭,被法官拒絕,因而心生不滿。

曾男在台北看守所內拿長7.2公分、寬6.9公分的字條,模仿法官字跡及簽名,寫上被告曾男須給法官1000萬元的字句,再向新北檢、台高檢、最高檢、新北地院提出24次檢舉,誣指法官索賄;曾男否認,合議庭不採信,斥責他虛耗司法資源,犯後飾詞否認犯行,未見有何悔悟,判刑3年8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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